二十六、查房制度
1、副科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3次,主治医师每天查房1次,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随时观察病员的神色形态及生命体征的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医师。
3、医护人员要做好查房前的准备工作。查房时逐级严格要求。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及所用过的药物,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作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作出肯定性的指示。
4、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1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辩证施护质量,研究解决疑难护理问题,结合实际进行中医护理教学。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审查医嘱、病历及辩证施治情况,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用药及综合疗法针灸、按摩、气功等后的病情变化,辅助检查材料,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了解病员的饮食爱好与疾病的关系,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起居等方面的意见。对上级医师的指示要认真执行,有疑难问题及病情突然恶化者,随时向科主任报告。
二十七、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2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待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手术中或抢救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员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1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待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处理,对特殊情况,可临时对症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二十八、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在调配中药饮片时,还要查药味、查炮制、查捣研、查质量霉烂、变质、虫蛀,查先煎、后入、包煎、冲服等,查后签字。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配血与发血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1人工作时要重做1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六、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七、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高频治疗前,应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3、低频治疗前,应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4、针刺治疗前,应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出针时,应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八、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九、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二十九、会诊制度
1、凡遇证情复杂等疑难重危病证,应即时申请会诊。
2、重危或急诊会诊,必须随请随到。
3、会诊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及其治疗方案。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生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主持并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经治医师做好详细会诊记录。
5、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被邀科室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要在两天内完成。
6、院内会诊由科提出并主持,重大会诊需经医务科及分管院长同意,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诊时,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7、需院外会诊的疑难病症,由分管院长提出,经院长同意,并与有关医院联系,应邀医院指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的科主任主持。
8、无论院内、院外、科室间或科内会诊,会诊前经治医生及主治医师,应准备好四诊摘要及有关材料。会诊中要充分讨论,做好记录,最后由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十、转院、转科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批准后方可转院。
2、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分管院长同意并办理手续。传染病病人按规定治疗或归口管理。
3、对转院病员,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较重病员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收费室。
三十一、病案讨论制度
1、临床病案讨论
①各科应选择病因、病机、诊断明确的在院或已出院或死亡的病案每月全院至少举行一次或不定期的临床病案讨论会。②临床病案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以几科联合举行。③每次临床病案讨论会前,负责主治的科应将四诊摘要、治疗经过等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人员,作好发言准备。④开会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病因、病机、诊断、治则及方药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与会者充分发表意见后,由主持人作总结。几科联合举行时医务科应派人参加。⑤临床病案讨论会应有记录,可以全部或摘要归入病历内。
2、疑难病案讨论会:
凡遇疑难病案,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术前病案讨论会: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要向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报告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地讨论。
4、死亡病例讨论会: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其逆转的病因、死因、诊断及治法,从中吸取教训。
三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①假日及夜间实行医生值班制,值班人数可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而定,值班医生不得擅离岗位。②值班医生每日在上班前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要巡视病房,对危重病员要做到床前交班。③交班医生应将重危病员的证候变化记录在交班簿上,接班医生根据重危病人的病情,做好诊视及处理记录。④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的医疗工作,对新入院病员写好四诊摘要及必要检查,证候简析及治疗措施,对急、重危病员入院要详写病历,及时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⑤值班医生遇有疑难、重症,应立即请示上级医生。⑥值班医生交班时,应将重点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向接班人员交清,并填写值班记录。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①病房护士实行三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按照各班职责、医嘱和护士长安排,进行护理工作。②值班护士必须完成本班工作,不得留交下一班。加强巡视,做好值班记录尽量运用中医术语,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重危病员数及病情变化,处理情况,新入院病员的诊断、病情、治法、方药、护理级别、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留送各种检验标本数目等记入交班簿,并为接班人员做好必须用品的准备。③晨间交班,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值班记录,安排护理工作。④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按四诊八纲的要求,简述重点病员的病情变化以及辩证施护等有关事项。⑤交班时,交接班护士均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情况及应完成的工作,清点规定交接的物品和毒、麻、限剧药品。
3、药房、检验、放射线等医技科室,应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药房应保证急诊病人的药物供应,以利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十三、护理工作制度
1、新病员入院后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3次,连续3天;体温在37.5℃以上或危重病员每日测体温4次或酌情加减,体温正常后需加测3天。一般病员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1次,观察神志、舌苔、脉象,3岁以下小儿察指纹并每天问大小便情况1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7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体重1次,其它按中医护理常规和医嘱执行。
2、病员入院后,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实行分级护理,护士要根据医嘱作出标记。
3、按时填写各种护理单,并制定辩证施护计划。特级护理,病情危重和需要随时进行抢救的病员派专人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神色、气息、舌、脉、二便、体温、血压等,及时准确地填写特护记录。备齐急救器材及注射药品,随时准备急救,随时修订护理计划,预防并发症的发生。一级护理:重病员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病员。卧床休息,生活给予周密的照顾,必要时制定护理计划和准确记录舌、脉及生命指征等变化;密切观察病情,每30分钟巡视1次;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随时变换体位,注意口腔、皮肤护理,预防并发症。二级护理:病情较重、饮食起居有困难的病员。适当的做室内活动,生活给予必要的协助;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每1至2小时巡视1次。三级护理:一般病员。在医院医护人员指导下,生活自理。注意观察病情,每日巡视3-4次,根据病情参加一些适当的室内外活动。
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
2、医师填写死亡通知单,立即送往医务科,由医务科通知死者家属或单位。
3、需要两人在场检查死者有无遗物,如:钱、票证、衣物等各种物品,交给死者家属或单位,或交护士长保管。
4、按尸体料理常规处理后系上死亡卡片,移送太平间。
5、整理病室,拆走床单、被褥等物,通风换气,床铺、床头柜等要按常规消毒处理。
6、整理病案,完成护理记录。
7、处理完尸体后,应换上备用的工作服,必要时应洗澡。
三十四、隔离、消毒制度
一一般隔离、消毒要求
1、传染病房与一般病房应当保持一定距离或有严密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遇有传染病可疑者须立即隔离。
2、医院的手术室、分娩室产房、婴儿室、传染病房、隔离观察室、血库、注射室、药剂制剂室、检验室、供应室以及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处所等,均应严格消毒。
3、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或净化后再排入下水道。
4、工作人员进病房和门诊前,必须穿工作服,在传染病房应穿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接触病员后应及时洗手。
5、工作服每周至少更换1次,夏天应更换两次。
二门诊防止交叉感染
1、门诊发现传染病员时,必须按规定上报疫情。
2、在门诊或急诊室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就地隔离、进行消毒,并根据情况将患者送入传染病医院。
3、病员离开或死亡后,室内床单等应一律更换,并进行终末消毒。
4、传染病流行期间,设立预检分诊室,对每一就诊病员,必须经过初步检查后才能挂号,可疑者进行隔离处理。
5、放射线科及理疗科应将门诊和病房病员的治疗和检查时间严格分开。
6、病员应在指定地区候诊、检查和治疗,不得在门诊各处走动,以防止交叉感染。
三住院防止交叉感染
1、基本要求①病人进入病房前应测体温,如遇发热的病员应诊明发热的原因,决定是否进入病房或入隔离室待查。②病员的服装应进行清洁处理,病员更换的鞋、袜、衣裤不得与医院准备之干净服装接触。③危重患者进病房后当日进行卫生清洁工作。
2、病房①病员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消毒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②病房经常保持整洁,住院病员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洗头和剪指甲等。③患者的便盆、便壶应做到每次使用后消毒。固定使用者应每周消毒1次。脸盆,应固定使用,每周消毒1次,澡盆每次用后应擦洗、消毒。④患者餐具用后消毒、茶具固定使用并按期消毒。⑤被脓、血、排泄物所污染的敷料和布类等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浸泡消毒后洗涤。必要时再行煮沸消毒,小件敷料可焚烧处理。⑥患者的衣服、被单、枕套等应每周更换,必要时随时更换。⑦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具,与打扫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四病员衣物用品污物清洗消毒
1、污物应放置于指定地点,污物箱、痰盂等要带盖,并经常清洗消毒。处理人员应避免感染。
2、各种污物应指定路线送出。脓、血污染的敷料应用可靠的方法进行消毒,必要时可焚毁,一般病房垃圾可倒入带盖垃圾箱内。
3、化验室、病理解剖室等检验物、标本、尸体及接种动物的处理,均应严格遵守隔离、消毒制度。
4、病房污衣、被服等必须包好,再送洗衣房,先经过浸泡消毒冲洗后,再进行煮沸消毒。
5、芽胞细菌破伤风、炭疽、气性坏疽等感染患者的衣物应用间歇灭菌法消毒。
6、供应室必须将清洁无菌与污染物品绝对分开,凡经可疑者或传染病员使用过的医疗器械应包好并有鲜明标志,及时进行单独消毒处理。对高压消毒器应每次进行指示剂消毒效果检查,定期进行细菌培养测定,并有完整记录。
7、工作人员的衣物应与病员的衣物分洗分放8、医院的洗衣房应执行本院的其它安全制度。
三十五、病房急救箱管理制度
1、病房急救箱应备有常用和急救用的中西药品,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急救箱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急救药品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等、有无过期变质等现象。
三十六、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
1、预防保健接受县防疫站的领导,并协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培训提高本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防病水平。
2、积极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本院的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宣传中医中药预防保健卫生知识,健全清洁卫生制度,做好除害灭病工作。
3、指导担任本院的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做好传染病及职业病报告、统计和传染病的消毒、隔离。
4、指导并担任本院的妇幼保健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和妇女病、儿童病的普查普治工作。
5、负责本院职工的体检、保健工作。
6、建立并管理好职工病案。
三十七、分娩室工作制度
1、分娩室每日24小时应有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分娩室。
2、分娩室应设有产程所必需的用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必须穿戴分娩室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记录。
6、分娩室应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定期做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及时消毒。
7、接产后,接产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产程、临产、新生儿和出生证等记录。
8、产妇在产后留分娩室观察1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点眼等,送婴儿室。
三十八、婴儿室工作制度
1、婴儿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度、湿度。室内每日通风换气或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
2、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工作人员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非婴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婴儿室谢绝参观。严禁家属到室内探视新生儿。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应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婴儿室的面巾,产妇清洗乳头的棉棒,奶瓶、奶头、奶罩,新生儿的衣服、尿布必须经过消毒才可应用。新生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消毒。新生儿患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
5、新生儿的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6、发现新生儿有脐带出血、颜面苍白、发绀及其他异常情形时,应在可能范围内予以处置并立即报告医师。新生儿应逐日称量体重,生后2-4天接种卡介苗。
7、婴儿室内的器械、物品均应固定专用。
8、每次交接班除书面报告外,要巡视新生儿逐一口头交班。病危新生儿交班本上要书写清楚,并将特殊病情记入护理记录单上。一切用品应整理齐备交给下一班。
9、新生儿使用的热水袋,温度不宜超过摄氏49度。热水袋应加布套,切勿直接贴近新生儿身体,以免烫伤。
10、婴儿室应备有必要的抢救药品和器械。
三十九、手术室工作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戴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进手术室见习、参观,2人以内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和手术室护士长同意:3人以上的需报医务科经业务副院长批准。参观或见习手术者,应接受院方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任意游走及出入。
3、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和蒸气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4、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做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护士应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等的数目,并应及时收拾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5、手术室对施行手术的病员应作详细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原因,及时纠正。
6、手术室应每周彻底清扫消毒1次,术前严格消毒包括空气、手、物品等。
7、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
8、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1日交手术室以便准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9、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防止差错。
附1:施行手术的几项规则
1、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并做出术前小结。
2、凡较大手术或复杂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法、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发生的问题及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
3、手术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4、实行手术前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体表手术可以不签字,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机关同意时,可由主治医师签字,经科主任或院长、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5、手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同时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6、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1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特殊器械。
7、病员去手术室前应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等,然后再施行手术
8、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人情况时,助手有责任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配合,紧密合作。如在手术当中发生疑难问题,可以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医师或实习医师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负完全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附2:手术分级管理规定
一、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3.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
二、手术分级;
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
三、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
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
三、四级手术由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持,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四、手术批准权限: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人员及具体分工1.
一、二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2.三级手术、急诊手术由分管院长批准。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四十、麻醉科工作制度
1、负责麻醉者,在术前1天到科室熟悉手术病员的病历、各项检查结果,详细检查病员,了解思想情况,确定麻醉方式。开好术前医嘱。重大手术,与术者一起参加术前讨论,共同制订麻醉方案。
2、麻醉前,应认真检查麻醉药品、器械是否完备,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3、麻醉者在麻醉期间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认真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术者联系,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对实习、进修人员,要严格要求,具体指导。
4、手术完毕,麻醉终止,麻醉者要把麻醉记录单各项填写清楚。危重和全麻的病员,麻醉者应亲自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手术麻醉的经过及注意事项。
5、麻醉后应进行术后随访。对全麻及其他重危病员,新开展的针刺、中药等麻醉,应于二十四小时内随访,将有关情况写入麻醉记录单。遇有并发症,应协同处理,严重并发症向上级汇报。
6、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7、为随时参加抢救呼吸、心跳突然停止等危重病人,应从人员值班、操作技术、急救器械等方面做好准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