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制度大全(三)
发布人:管理者   发布时间:2012/05/17    浏览次数:3922    
        四十一、药剂科工作制度
        药剂科应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管理办法
        一、中药调剂室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应由中西药士或经过系统训练的具有一定药物知识的人员担任。中药调剂人员工作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集中,根据有处方权的医师签署的正式处方配方。调剂人员本人及其家属的处方需由其他调剂人员调配。
        2、调配前要认真审查处方中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药名、用量、剂量、服法、配伍禁忌,以及是否计价交费记帐,无误后,方能调配。如有疑问,必须找处方医生问明,并及时更正、签名后再予配方。凡处方内短缺药品,应经处方医师更改后才可调配,调配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或代用。凡超过剂量,违反配伍禁忌的处方,调剂室有权拒配。
        3、调剂人员必须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去调配。配方时要按方称量。一方多剂者,分包要等量。不得估量抓药,更不能以手代秤。除定量制成品以及只、条、个为单位者外,一律用戥子称取,每剂药品误差不得超过5%。周岁以下小儿用药和毒、剧药品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4、调配过程中,凡矿石、贝壳、果实种子类药品,均需打杵碎配发;“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等药品,均应按医嘱单包,并在小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5、每张汤药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量,急诊限于2剂,慢性病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增加。
        6、凡医生注明急重病的处方,一律给予优先配发。
        7、药房应根据工作量、配备复核员。复核人员应认真复核,查对配方有无漏配、错配、确无错漏签名包装。发药时,应该核对病人姓名、处方号等,并向病者说明煎服方法、剂量等注意事项。药房领导要经常深入药房,抽查复核配剂质量。8、毒性中药,按有关麻、毒、剧药管理条例管理。贵重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设簿登记逐方销存,并定期检查销存情况。9、药品应分类存放,药斗和药瓶应贴品名标签,药品更位,标签随即更改。新增药品及短缺品称,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10、补充药品时,原有药品应放置在新补充药品上面,以避免药品积压、保证药品质量。1
1、药房的衡量器具,应经常保持清洁、固定位置存放,定期检查灵敏度。
2、药房要保持秩序,其他人员非公不得随便进入。要保持药房的整齐、清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中药煎熬操作规程
        煎药室要有1名中药师、士负责,由药剂员或经过训练具有一定煎药知识的人员担任,药剂领入、煎熬、发出要经过核对,做到各个环节清楚、准确、保证质量、防止差错。〈一〉药剂领入:住院病人的煎熬药剂前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日期。特殊药物的煎熬法和单包数量。〈二〉药剂煎熬:要严格按医嘱煎熬,煎熬容器以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为宜,或用不锈钢锅、禁用铁器。在熬煎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1、一般药物的煎熬法:①入煎前应用冷水浸泡20~30分钟,以利有效成份煎出。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洁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2~3厘米。如遇花、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量加减水量。②煎熬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药、芳香类药物不宜久煎,沸后15~20分钟即可;一般约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40分钟至1小时。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3次,使药料受热均匀。药剂第二煎,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再分装。③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50~150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200~300毫升。
        2、特殊药物的煎熬法: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保煎药质量。①“先煎药”应煮沸10~15分钟后,再入其它药同煎。②“后下药”宜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5分钟即可。③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炖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煎熬时间、用水应适宜。④溶化药烊化:应在它药煎至预定服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中,微火煎煮,同时不断搅拌,使其溶解即可。⑤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盖10~15分钟,待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⑥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煎好药汁适量或开水中冲服。⑦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及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投入其他药中合煎。〈三〉药剂发出:药剂煎好后可根据各院条件按科分送到病房护士办公室,或由护士按时领取,并复核后在“取送药签收登记表”上签收。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领、即煎、即送取。有条件者,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汤药可在病区煎煮。〈四〉贮药器皿管理:对用过的盛药器要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传染病房与普通病房的盛药器应分开,不得混用。尽可能做到分科煎煮。
        三、中药库管理制度
        一计划、预算、采购:
        1、药库主管人员应根据治疗需要,有计划地采购各种药品。采购计划需经药剂科主任审批必要时呈院长审批,然后交采购员采购,未经批准,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进。
        2、库存药品量一般以不超过3个月周转量为宜,对季节性较强和紧缺品种,可适当增加库存量。
        3、采购时应认真核对药品种类、质量、等级、数量、单价,注意品种的真伪。严格按计划采购,做到有药用,不脱销,不积压,特殊情况应向药剂科主任报告。
        4、临时急救所需药品,可先行采购,随即补办有关手续。二验收入库:
        1、购回药品应及时验收入库。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由采购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凭证入库,药库人员负责验收。验收时如发现药品与原始凭证所载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应根据情况查明更正或退换,凡变质失效及伪劣药品应拒绝验收入库。
        2、贵重药品,毒、剧、麻药入库时,必须有固定保管人在场,共同验收入库封存,并用专本登记入帐。
        3、本院自制药品入库,必须附有药检合格通知书,方能验收入库。(三药品保管:
        1、库存药品要建帐立卡,按进货发票和领药单据及时进行记帐。做到出入有据,帐物相符。一般误差在3%~5%以内。
        2、库存药品应根据四季气候变化,特别是雨季要勤查、勤晒。要设专人负责定期、定时检查、每季度并要注意药库的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防止药品虫蛀、鼠咬、发霉、泛油、变色、风化、升华。要做到用旧储新,远期先用,以防存放时间过长、降低疗效,甚至变质造成浪费。
        3、库存药品应按其性质划分仓位存放,排放整齐,经常保持
        清洁卫生,并标明名称,防止差错。
        4、库管人员要经常与调剂、制剂、采购人员联系,介绍库存药品情况,对计划供应的短缺药品,应“先危、急、重、住院,后一般门诊”的原则。药库每季度清点一次,年终大清点一次,做好销存统计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科主任处理。
        5、剧毒中药的保管,按《麻、毒、剧药品的管理办法》管理。贵重中药固定专柜专人保管。
        6、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严禁吸烟,防止火灾。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药库。四药品领发:
        1、领发药品时必须依据正式领药单方能发出,领发时要按数量点交,库管人员与领药者核对无误后共同签字或盖章,如有不符立即核对更正。
        2、剧毒中药,应按《麻、毒、剧药的管理办法》领发。贵重中药应由专管人领发,并严格执行当面点交制度,定期检查质量情况。
        3、药库不得凭处方直接发放药品急救、特殊情况除外,但应及时补办手续。
        4、药库未经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对外代收、代购、转让药品。五药品质量:
        1、中药库购进的饮片,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或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材饮片加工炮制规范》加工炮制后,才能发放到药房配方或制剂。特殊炮制按医生要求进行处理。
        2、中药的加工炮制工作,应在中药师士的指导下,由经过训练,具有一定中医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对加工炮制的原药材,应严格检查质量,除去非药用部分及泥沙杂质后,方可进行加工。凡已霉坏变质、混有杂质、品名不清和不符合药用质量要求的药材,一律不得发放使用。
        4、炮制工作要加强计划性,根据需要做到供应及时。加工炮制药品要有领交手续,炮制过程中的合理增减,应填写增减手续,由药剂科主任批准办理增减。
        5、浸泡药材应用新鲜清洁水,放在水泥池或缸内,不得用金属容器。浸泡一种药的水不得再浸泡其它药。药材的浸泡、加水量、浸泡时间应掌握适度,注意季节性,经常检查,以防发霉变质。
        6、炮制过程中,应严格掌握炮制质量火候、成色,切片时应注意规格,饮片晾晒不得放在土地上,可采用烘干法,要注意清洁,自然干燥可设置晾晒台。含挥发油和易变质的药材,宜用阴干法或低温干燥,要保持通风,做到防蝇、防虫、防鼠、防尘砂等。喷油液体,严禁口含喷洒。
        7、炮制炭类药,应隔置24小时后,再行检查,确无复燃后方可入库,存放在不能燃烧的容器内。8、炮制毒、剧药品和有强烈刺激性药品,应有药师专人负责,单独存放。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用具,加工毒、剧药品的一切用具应专用,用后彻底清洗干净。从毒、剧药中挑出的杂质和浸泡过毒剧药的水要妥善处理。
        四十二、设备科工作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组负责统一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具有中医特点的诊疗仪器设备应优先购置。
        2、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4、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时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如发现问题需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5、器材库要按照器材的性质分类保管,做到帐物相符。库内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损坏、丢失。
        6、各种医疗器材的请领和保管须指定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使用,为全院服务,充分发挥仪器的使用效率,定期维护保养。
        7、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材,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8、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材科,维修人员应在1-2天内组织维修。若有困难也应说明期限。维修人员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9、大型设备的采购与管理按规定执行。
        四十三、检验科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准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查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研究。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四十四、放射科工作制度
        1、各项X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人随到随检。各种特殊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2、重要摄片,由医师和技术员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检摄片、重要摄片和门诊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或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在单位条件具备时应到床旁检查。
        4、X线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进修或实习医师写的诊断报告,应经上级医师签名。
        5、X线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对医疗、教学、科研都有重要作用。全部X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归档,统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并有经治医师签名负责。院外借片,除经医务科批准外,应有一定手续,以保证归还。
        6、每天集体阅片,经常研究诊断和投照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8、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差错事故。X线机应指定专人保养,定期进行检修。
        四十五、放射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需放射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治疗申请单,携带病历及临床各种检查资料如X光片等,经放射医师诊查、书写放射治疗病历,制定放射治疗计划,精确定位和填写放射治疗计划卡片后,即可进行放射治疗。
        2、治疗室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要了解病情,介绍放射注意事项,观察疗效和放射反应。
        3、治疗中要经常检查病员,掌握病情发展变化,并积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科主任、科主任和主治医师要定期检查,会诊疑难病例,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治疗结束后,要及时作好总结,并告知病员注意事项。治疗病历要妥善长期保管。
        5、放射治疗后的病员,每半年要随诊或随访一次,以了解病情,巩固疗效。
        6、对放射治疗设备要进行清洁,保养和定期检修。
        7、严格执行《放射防护规定》,做好防护保健工作。
        四十六、功能检查科工作制度
        1、需作检查的病员,由临床医师填写申请单,必要时经有关检诊同意。检诊前应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员是否按要求做好准备。危重病员检查时,应有医护人员护送或到床边检查。需预约时间检查的应详细交待注意事项。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排于最后检查,检查完毕严密消毒仪器和用具。。
        2、及时准确的报告检查结果,遇疑难问题应与临床医师联系,共同研究解决。。
        3、本科室工作人员需熟悉机器性能、操作规程及安全使用方法,方能上机操作,否则严禁使用。。
        4、爱护机器,注意安全,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高温等工作,每次使用完毕要切断电源。。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建立仪器档案和使用记录,定期保养、检修和校测。。
        6、各种检查记录应保管好,建立档案,经过批准和登记手续后才能外借。
        四十七、理疗科工作制度
        1、努力继承、挖掘和开展中医传统的理疗方法。凡需理疗者,经理疗医师检诊后,确定治疗种类与疗程。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记录。
        3、经常深入病房,了解病情,观察疗效,介绍理疗方法,更好地发挥物理治疗作用。对不能搬动的病员,可到床边会诊及治疗。
        4、疗程结束后,应及时做出小结,记入病案供临床科参考。需继续治疗时,应与临床科研究确定。因故中断理疗,要及时通知临床科。
        5、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一切金属物,并注意地面与病员的隔离。在进行治疗时病员和操作者切勿与墙壁、水管或潮湿的地面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材,使用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短波禁用单极法。下班时要切断电源。
        6、要爱护理疗仪器,做到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保养。在搬动和使用时要避免震动,以免造成机器的损坏。每次使用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7、体疗病员,由体疗医师及技术人员根据病情决定体疗种类,并对病员介绍体疗作用及注意事项。
        四十八、针灸科工作制度
        1、医师士应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向病员详细了解病情,认真填写病案,明确诊断,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1人1穴1针,针具必须严格消毒,对针刺穴位应进行常规消毒。
        3、经常检查针具是否完好,为针具有弯曲变形、脱柄、针尖带钩、生锈者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对留针病员,应注意观察病情变化,术者不得离开岗位。
        5、严格遵守针灸操作规程,应取穴准确,操作敏捷轻柔,取针后要仔细查点针数,严防漏针。
        6、对发生带针、滞针、折针、出血、血肿等意外情况应立即处理。
        7、施灸和拔火罐时要防止烫伤。
        8、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器械是否完好,输出是否正常,有无接地装置,治疗完毕应将开关关闪,输出扭旋至零位。
        9、进修人员或学员施行针灸术时,必须在针灸医师士的指导下进行,不得独立操作。
        10、针灸室应当阳光充足,温度适宜、空气新鲜。必要时男女患者的针床用屏风隔开。
        四十九、供应室工作制度
        1、及时供应各科室医疗器材、敷料,并保证绝对无菌。供应器材的范围由各院自行规定。
        2、在供应器材类别以内的物品,由供应室按月造预算,向医疗器械科或有关科室请领。
        3、供应手续:①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的用品,除不便携带者外,一律由门诊和临床科室做好需用计划基数,由供应室每日定时送各科室,采取收旧补新的方法主动供应。②凡不在供应器材范围以内临时或急诊用物,则由科室自借和归还。③各科室如需特殊器材,应预先通知,以便准备。④供应物品如有错误或损坏,应立即通知供应室,纠正和补换。⑤凡沾有脓血的器材,须由科室立即洗涤清洁,以免凝固损坏。传染病用过之物品,由各科室先行消毒后方可退还。⑥凡无菌日期超过1周或封口已拆开者,一律不得再用。
        4、对准备器材,敷料的要求:1所有包布、治疗巾及孔巾必须清洁无损,做到每次用后一律换洗。2金属器械,每次清洗后擦油,以免生锈损坏。3各种针头应做到清洁、通畅、锐利,斜面的大小、针梗长度要符合要求。4玻璃器皿应按规定冲洗清洁,严密灭菌。5刀剪等锐利器械应与一般器械分开,单独保管。6橡皮用品应保存于较凉地方,冬天避免受冻,防止变形折叠。手套应定期检查上粉,凡质量变软或有粘连时,一律不得再用。7所有物品,必须挂牌标明品名、数量、成人或小儿使用,并注明灭菌日期、包扎人、编号,以便检查。8敷料须轻松、柔软、平滑而易于吸水。所有毛边应折在里面,无异物,大小适宜,使用前必须严格灭菌。
        5、消毒灭菌工作。1根据物品性质采用高压的灭菌方法,严格掌握无菌程序和时间。2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方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时不得挤压。消毒员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气压表的指针下降至“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日使用前要刷洗一次。3拿取无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灭菌时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4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5凡不能用高压灭菌的物品,则用煮沸法,如玻璃、搪瓷类,应先放入水中,待水煮沸后煮10分钟,橡胶类则须待水温后放入煮10分钟。6不适用以上方法者可用化学药品消毒,如刀、剪、膀胱镜,肠线等,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溶液应定期更换溶器消毒。
        五十、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簿。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讨论,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2、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除立即组织抢救外,同时要向医务科、院领导报告。
        3、对发生的事故应同时鉴定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按国家规定的《医疗差错事故处理原则》严肃处理,并应做好善后工作。
        五十一、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做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五十二、医疗收费制度
        1、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简化手续,减少排队。
        2、交付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复核和备查,对公费医疗、记帐合同,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如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凡因院方责任需要退费者,应认真办理退费手续。
        3、病员出院,住院处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收费或记帐。
        4、病员住院期间,住院处应定期下病房结算。自费者,要随时与家属联系清交,以免造成呆帐。对欠帐者,应抓紧催收。
        5、收费处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交班时现金必须当面点清,最后汇总,清点钱、帐,相符后交会计、出纳处理。如有不符,需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五十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凡医院所需要的各种财产物资除药品器材,均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调入、供应、管理、维修。要尽可能修旧利废,做到物尽其用,节约使用。
        2、总务应建立健全帐目,指定专人领发,加强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清点实物,核对帐目,要求帐物相符,因管理不善,造成物资积压损坏、变质、丢失,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指导、协助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物资。
        3、各科室所需物资,按月、季、年编制计划,送办公室经院领导审批后列入财务计划进行购买,按计划供应。属于交旧领新物资,交回物品要登记上帐。
        4、各种物品、被服的报废,要办理报废手续,总务科对报废物资要妥善处理。医院的财产物资,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重大财产物资的报损、报废、及财产物资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须根据具体情况,经科室评议,由院办审核转院领导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5、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物品请领,保管及注销工作。
        五十四、锅炉房工作制度
        1、锅炉房要按医院规定保证全院医疗、生活方面取暖、温、开水的正常供应。
        2、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注意掌握水位、炉温、压力阀门等情况,集中体会供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3、锅炉房设昼夜值班,保证医疗工作的随时需要。
        4、认真做好管道的检修、保养,严防事故发生。损坏后应及时维修,不得借故拖延。
        5、凡借故不能完成任务而影响工作者,应追查责任,酌情处理。
        6、按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十五、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1、救护车支农车专供抢救运送病员及卫生支使用,不得调做他用。车辆除公用外,私人一律禁止使用。特殊需要使用,须经领导批准。
        2、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无派车通知,司机不得私自开车。夜间遇有特殊情况须紧急出车,可由院总值班人员直接派车。
        3、车辆平时停放车库内,做好检修、清拭保养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使用。
        4、要建立车辆出勤登记制度,每次出车均应将出车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
        5、车辆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超速,做到安全行车,节约用油。
        6、救护车外出救护应按标准里程由司机统一收费,回院后及时将现款上交财务部门。
        7、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立即开车,借故不出车影响工作者,应追查责任,酌情处理。有事离开时应向值班人员说明去向。
        五十六、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2、遵守开饭时间,轮派值班人员,对夜班及因公迟下班的职工要做到保质保热供应,严禁用手拿取食物。
        3、伙食管理实行承包制,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每年进行健康检查1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未经健康检查,不得调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地面、墙壁应用便于冲洗的材料制成。应当有防蝇、防尘、防鼠、洗涤、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资垃圾的设备。
        7、食堂不得采购霉烂质变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9、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五十七、被服供应、洗衣房工作制度
        1、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各科值班室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缝补、干燥、烫平,按要求折叠,做好供应工作。
        2、被服供应部门与科室各掌握一定基数的被服,对布类物品必须逐件清点,办理交换手续,发现差错及时处理。每年大清点1次。
        3、日常要做好下收下送工作。
        4、被服消毒、洗涤、供应应做到有色的和无色的被服分开;病员的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分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5、被服、工作服等破损时经修补后方能发出。应报废的被服要填好报废单,通过现场鉴定,由院办签署意见,由主管院长批准,办理报废手续。被服供应站凭报废单向保管如数领取。
        6、各种工具、机器、被服要有妥善保管,防止霉烂、遗失、差错等。做好机器维修、保养工作。
        7、可以回收的棉花、纱布等,要求有关科室互相协助,共同做好回收工作。
        8、因季节更换的被褥、衣物,均由被服供应部门负责清洗、修补、保存、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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